1)第135章 第十一道_我靠宠妃系统当了秦始皇的国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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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莜麦被找到时,  李世民正在长孙无忌以及一些学士、法官议定律令。

  那红漆桌木被李世民拍得啪啪响:“不行,再改!”

  还得改?

  一滴汗珠从长孙无忌额头留到鼻尖,整改律令,  他三天时间好好洗一次澡,  睡一场酣觉了,总觉得身上有股臭味,宫前,  扑了一层香粉。

  “陛下,律令已宽减太多,  五十条绞刑皆改断右趾,  仍改下去,  臣怕那些恶徒对律令再无惧意。”

  比如说,  盗墓判绞刑,  改成盗墓断右趾,  富贵人墓葬中埋的黄白之物数量,只要能挖出来一个墓,后半生就稳了!而付出的代价,仅是被抓到时断一根右脚脚趾!

  定然有不少人了钱财,前仆后继去盗墓。

  现在连断脚趾都要舍弃了?

  “你们好好。”李世民道,  “不一定要苛刻的肉刑才能让他们畏怕。正如半年前,朝堂有人冒犯山鬼,  山鬼罚他们每日轮一人祂烧火,  这惩罚看似极轻,  然而对于那些大臣而言,万分难堪。往后,他们再不敢对山鬼不敬了。”

  李世民:“我们定刑是希望十恶不赦者以命相抵,其余犯人能够改过自新。我们要的是威慑,  而非使所有犯人都有殒命的危险。肉刑太不人道了。何况,犯人终身带着残疾,岂不是在告知他人,他犯过罪?除了让他得到别人异样的目光,隐约的排挤,还有什么好处?”

  甚至,不谈人情,只谈利益,一个断了脚趾的人去种地,一步疼一下,效率必然比完好的人慢。对于整个国而言,得不偿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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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此时,有一法官提出建议:“以改断趾服劳役的流放。流放三千里,刑期三年。”

  房玄龄听着就感觉牙酸。

  既有伤害对方肉|体,又让人不敢犯罪,还能让罪犯大唐做贡献……这人真是人才啊,陛下才说要学山鬼,就这么快总结出“大臣烧火”精髓所在了。

  “这就很不错。”李世民笔杆子敲了敲案沿,看人才的目光看着那法官,“你叫什么名儿?”

  法官不卑不亢,“臣是蜀王府法曹参军裴弘献。”

  长孙无忌凝目垂首,瞧着那裴弘献投下来的影子,一个念头从脑中闪过。

  蜀王李恪,隋炀帝女杨妃之子,今年才八岁——该开始防着了。

  “陛下。”长孙无忌拱手作礼,“裴法曹此前还驳过律令四十余条,字字珠玑。此表尚在刑部,还未上呈。”

  李世民大喜。

  他最近正苦于人才不够,之前问一位近臣最近有有人才推荐给他,那近臣还说有!

  怎么有呢!这不就是有了!他时还指责那近臣,说天底下贤才多的是,不是有,而是你找。

  看,眼皮底下不就有一个?

  太好了,他不去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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