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52章 49_我在哥谭过暑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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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沾不上边。

  如果他做不到百发百中,他就只是一个拿着弓箭的普通人。

  好吧,就算他是普通人,他也是我们的英雄。

  我在送餐的时候经常能和杰森见面。

  没办法,他的小推车已经变成附近小有名气的网红店,最近新开启了外卖业务。我经常接到他们小推车的订单。

  其次是迪克,他们那间**场的订单量不小,我最多一次性提了十八份外卖过去敲**场的后门。

  提姆作为我们家的华尔街之鸟,在金融区混得风生水起。我有几次接到他的订单,这人还会特意跟我打声招呼,说他办公室的窗户没锁,直接走窗户进来,顺便在楼下给他带杯咖啡。

  我一手意面一手咖啡,穿着外卖员工的工作服站在他瓷砖能拿来当镜子的办公室里,提姆坐在办公桌后头也不抬,“帮我放桌上,谢谢。”

  场面对比相当明显,令我情不自禁想要拿出手机放一曲《二泉映月》。

  光鲜亮丽的弟弟和为生活所磋磨的姐姐,啊,这就是世界的差异吗!

  “行了,”提姆从桌子底下掏出一盒甜甜圈推给我,“我同事送给我的,是百年品牌的限量口味。”

  “好耶!”我接过甜甜圈高兴道。

  提姆真是一个贴心的小天使——

  “出去的时候直接走窗户,你没穿正装。”冷酷无情。

  我刚说什么来着?

  小天使?

  那必然是奶奶胖胖的提摩西鸭鸭啊!

  事实证明,我对蜘蛛侠放心太早了。

  我在等订单的间隙里刷到一条推特,“蜘蛛侠是不是破产了,我点的外卖居然是蜘蛛侠配送的,他还和我一起合了影。不过他是敲窗户来的,超级炫酷耶!”

  附图是博主与倒挂在蛛丝上的蜘蛛侠。

  我看着蜘蛛侠手里异常眼熟的披萨盒,陷入了沉默。

  那貌似是我快要迟到那一餐。

  蜘蛛侠的业务好熟练哦,外卖居然一点没撒,平时没少揣着披萨盒飞檐走壁吧?

  不久之后,我就知道为什么蜘蛛侠的外送业务如此熟练了。

  本月的最优秀员工奖评选了两个人。一个是速度超快后来居上的我,另一个是棕发的年轻小哥。

  小哥的姓名栏上写着:彼得·帕克。

  我这才发现我和蜘蛛侠在同一个外卖接单群里,我们两个甚至还抢过同一单披萨外送。

  他的头像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狗狗。

  我:......

  我觉得对其他外卖小哥们貌似有那么一丢丢的不公平。

  彼得拿到奖金后马上就在群里发了红包请大家喝可乐。我配合地也发了红包请大家吃甜甜圈。

  虽然奖金这样就花掉了三分之一,但是至少我拿到了美国队长同款的安全头盔。

  好耶!

  通常情况下,送完外卖又还没接到新订单时,我会在坐在渡厄身上望着脚下的纽约发呆。

  我有点想念蜀山,这个世界的蜀山并不存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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